中新網南昌4月23日電 (記者 王劍)江西省紀委監察廳23日消息,該省紀委日前專門下發《關於規範派駐(出)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分工的通知》。目前,40名省直派駐(出)機構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除紀檢監察工作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據介紹, 為深入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江西省紀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聚焦主業主責,確保省直派駐(出)機構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集中精力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近期,江西省紀委專門下發《關於規範派駐(出)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分工的通知》,強調應嚴格落實“紀檢組長在黨組中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
  通知下發後,江西省紀委各駐在部門黨組(工委)高度重視,及時對不符合規定的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工作分工作了調整規範。針對少數單位由於一些主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調整到位的,江西省紀委有關部門又專門與駐在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電話溝通,爭取理解支持,逐一協調落實。(完)  (原標題:江西紀委:省直派駐紀檢組長一律不分管其他工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15cosew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