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我認為,黨的領導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前提,依法治國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路徑,其本質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必須要在黨的領導下,走依法治國的道路。當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保人民當家作主,必須處理好以下六大關係。
  一是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的關係。無數歷史和現實證明,中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這一國體,決定我們只能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政體,主要是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我們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他在講話中還強調,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做到“四個必須”,即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這表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就是要始終堅持執政為民為宗旨,始終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確保人民當家作主,保證人民民主權利,發揮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優越性,黨的領導只能增強,不能削弱。當前,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就必須認真落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善於”,即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二是主權在民與執政為民的關係。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代議制的基本特征。這一制度既符合當代民主政治的一般規律,更體現我國國家權力“主權在民”的本質。應該說,我們在制度設計上,已經充分體現了“主權在民”和“權為民授”,但由於缺乏把制度落實的運行機制和可行的系統操作程序,也有不少人民群眾實際上很難真切感受到“法律和制度賦予的民主權力”。個別地方還存在有的領導幹部上臺後忘記甚至背叛了對黨和人民的莊嚴承若,搞“一言堂”,直接代替人民當家作主。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後無人過問的現象。”從革命戰爭時期在解放區實行的“投豆選舉”、“三三制”等民主選舉形式,到1954年確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再到上世紀90年代億萬多中國農民實行的村民自治,這段革命、改革和建設的歷史證明,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成功開闢了一條適合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這條政治文明的道路上建立和完善起來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扎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因而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把黨“執政為民”宗旨和國家“主權在民”性質有機結合的民主政治制度。
  三是黨的領導與多黨合作的關係。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攻擊我們的政治制度,甚至推銷西方的兩黨或者多黨輪流執政模式。我認為,他們根本不瞭解中國曆史和國情。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只要把真正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在決策之前和之中,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才會是切實有效。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我們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切實防止出現黨爭紛沓、相互傾軋的現象。”實踐證明,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僅能夠有效保證人民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實的權利和自由,保證人民廣泛參加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而且有效促進各級政協充分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積極作用。
   四是黨的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關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也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國策。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並享有一些自治權。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切實防止出現民族隔閡、民族衝突的現象。”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僅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係,發展充滿活力的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形成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而且能夠有效維護國家獨立自主,有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福祉;還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科學發展。
  五是基層民主與為民服務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後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他在講話中特別還指出:“要我們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我們黨之所以能夠執政,其根本原因在於它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其執政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選人用人”這個主要途徑把自己“當家作主”的公共權力委托給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選人用人”的過程實際就是人民群眾把公共權力委托行使的過程。如果在這個公共權力委托的過程中,基層人民群眾不能當家作主按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信任的人,把公共權力委托給他們,由各級組織任命的基層幹部就不能很好地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有機結合,那麼,“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對基層群眾來說,就可能實際上已是一句空話。歷史經驗表明,只有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真正從理念、制度到實質,從內容、形式到程序,解決好從“權為民所有”到“權為民所授”再到“權為民所用”的良性循環問題,才能真正實現為民服務。
  六是民主與集中的關係。民主從起源而言,其基本意義是指在一定的階級範圍內,按照平等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共同管理國家事務的國家制度。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毛澤東同志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指出:“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我們的黨章明確規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基本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指出:“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則,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切實防止出現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的現象。”當前,一些地方既存在民主不夠的問題,也存在民主過濫的問題;既存在集中過多的問題,也存在集中不夠的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只有堅持民主集中制,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係,不僅能夠把黨的群眾路線要求落到實處,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執政形象,而且能夠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越性,有效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促進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
  文/湯建軍(作者系湖南省社科聯副主席、研究員)  (原標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應處理好六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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